邮电部关于发布第一批进口局用通信设备实施进网质量认证的通告
(1997年3月27日)
——为确保国家公用通信网的通信质量,邮电部决定从1997年5月1日起,按照邮电部
《进口局用通信设备进网实施质量认证管理暂行办法》(邮部〔1997〕65号)对进口局
用设备实行进网质量认证。现将第一批实施进网质量认证的局用通信设备通告如下:
一、通信电源设备
——(一)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设备、半导体整流设备;
——(二)通信用交流配电设备、交流不间断电源(UPS)设备、交流稳压器;
——(三)通信用直流配电设备、直流——直流交换设备、逆变设备、直流——直流模
块电源;
——(四)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二、光通信系统设备
——(一)PDH光通信系统设备;
——(二)SDH光通信系统设备。
三、微波通信系统设备
——(二)PDH数字微波通信系统设备;
——(二)SDH数字微波通信系统设备。
四、数据通信设备
——(一)分组交换设备;
——(二)局用分组装拆设备(PAD);
——(三)局用网桥/路由器;
——(四)数据时分复用设备。
五、通信光缆
——请各级通信企业、物资和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按照部的规定选用通过质量认证的
产品。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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