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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信设备选型有关规定
广东省电信设备选型厂家名录 广东省电信设备选型申请表

 

广东选型办法

       信息产业部实施<<电信设备进网审批管理办法>>  

  信息产业部去年下发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电信设备进网审批管理办法>>。<<办法>>要求,凡接入公用和专用电信网使用的电信设备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和进网标志,未获得进网许可证和进网标志的电信设备不得在国内销售、刊登广告和进网使用。对违规行为如何处罚也作出了具体规定。

广东电信设备选型办法(试行) 

  为规范电信设备市场行为,确保电信网的通信质量,维护用户和厂家的利益,依据信息产业部有关电信设备进网的规定,有效开展电信设备的选型,特制定本办法。
  一、广东省邮电管理局电信设备选型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电信设备选型的领导工作,下设选型办公室和若干个选型小组。

  二、选型办公室负责选型申请的受理、资料的初审及选型文件的起草、发布。选型办公室设在省邮电物资局。

  三、电信设备申请选型的条件
  1、产品符合我国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原则上已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
  3、符合我省电信网络发展的技术政策。

  四、电信设备选型的程序
  (一)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生产企业向选型办公室提交选型申请书,填写《选型申请表》盖公章并附上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和设备介绍使用报告三份。
  (二)文件审查
  选型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报送选型小组进行专家评审,确有必要的,可派员到现场检查,出具评审意见。
  (三)核准公布
 省局定期召开选型领导小组会议,对各选型小组提交的评审意见进行全面审核,符合条件的,在企业内给予公布。  

 五、监督检查
  (一)选型小组负责对入选电信设备进行质量跟踪和监督检查,如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即对生产企业提出警告并要求整改,经两次警告仍未能改正的,将取消其选型资格。
  (二)任何电信部门不得自行选用未经选型的设备和产品,对违者追究其责任;不符合选型条件的责令拆除。
  (三)从事选型的工作人员必须公正、公平地履行职责,严禁徇私捅舞弊,弄虚作假,违者追究其责任。
  (四)加强选型工作的社会监督,保护生产企业和用户的合法利益,对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可向省邮电管理局投诉。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广东省邮电管理局电信设备选型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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